清明連假下大雨沒辦法出任務,來說說故事。
自從前幾年因為勞動部的職場80事件鬧出人命之後,公司人資法務對於職場不法侵害非常敏感。但是重視歸重視跟實際職場中的情境,還是有很大的差距。就算是現在,一旦申訴不成,自請離職,就進入人資黑名單,這種陋習還是存在。而且可以被拿來當扼殺小工程師的其他就業機會。本該基於法律的保護,根本沒有起到任何作用。以往某些生存之道被稱為職場倫理,但世代交替下卻成了鬼故事。
先說說故事中的幾個主角: 00後新人類前同事F,我老闆H ,小鮮肉同事C 跟 F的前主管Q。
前同事F 已經在兩年前離職。 最開始的時候F 來應徵工作時,不曉得是怎麼談的,以為是要做IT ,但實際談的職務是法務的小IT。 當時剛畢業的 F 到職時認識了小鮮肉同事C。而同事C已經被我老闆H 撈出來,手把手的調教(這是另一個故事)。因為負責新人教育訓練,所以兩個人有一些交集。也促成後來F 來當留學生,參加我老闆H的Q&A課程。
這一切聽起來挺美好的,為什麼到最後會變成F 離職。這當中很多事,我只能從H 跟 C 那邊拼湊出大概的情況。而我對F的了解也只是從平時一起慶生或者吃飯很短暫相處的印象。唯一一次工作上交集,是老闆H指派我去參加 F 所屬單位跟SAAS廠商的會議,主要是協助導入界接API的評估。
前同事F,國立大學C大研究所畢業,以學歷來說妥妥的根正苗紅。但是個性及表達溝通能力一般。她一直認為是被騙進來做小IT的?! (迷之音: 所以不會做/做不好是應該的?!) 我自己的觀察是,個性沒有很好是因為很容易擺臭臉? 表達能力一般是因為有工作上的事情,他以交辦語氣寫信給我。這個直接踩了工作上的紅線。沒有人願意公親變事主。何況我們不同單位,我老闆也沒有交辦。 溝通能力則是到更後來,他以身體因素自請離職後一年,轉成外包廠商跟我合作,我們有大約一個月比較密集的合作。常常她跟我反映的問題,第一時間我都聽不懂(迷之音: 你確定不是你的問題?? 呵呵~)
故事的開始在同事F 離職前,因為諸多我不清楚的因素,跟他的主管及同事都無法相處。根據同事C的說法是F的直屬主管會在F的座位旁對她咆嘯並要求在特定期限內達成交付的工作。這個情況已經造成F的身心健康出現問題。我老闆H 知道後,建議F 去跟HR 申訴他的直屬主管職場80。(迷之音: 我的老天鵝... 你老闆H 真的是莫名其妙ㄟ.... ) HR 收到申訴一定是得處理,但不可能是處理主管,所以HR 提出讓F 轉單位,不過必須由F自行找到去處(聽說有跟IT某單位面談,最後沒有被接收)。 聽同事C說人資曾"私下"勸F 自請離職。
(迷之音: 你們組可以收人嗎?
A: 那當然是沒有..
迷之音: 那你老闆是在hello 嗎?
A: 是不是!! 不過我猜IT某單位的機會是我老闆H介紹的... )
這個案件申訴人被迫離職,也沒有再往上告(管理局or勞動部),不就沒事了嗎? ㄟ... 這個世界就這麼奇妙~ F離職後一年,我們組有人力委外的廠商幫忙找可以駐廠的工程師,前同事F應聘成為外包人員。而且已經來駐廠一年之後,F 的前主管Q,去跟HR "投訴"。 用的理由是,F是黑名單人員,永不聘用。且 我老闆H 有指定聘用的違法行為。意思是,我老闆H 轉介 F 給人力公司,要求聘用。 主管Q 是法務主管,且是當初職場80事件的所屬單位主管。現在用這個奇怪的理由去HR投訴我老闆H 不當任用,意圖使F無法就業?! 一個高階主管弄一個小工程師... 這能不是利用權勢80嗎? 這是什麼鬼故事啦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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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謂的職場倫理:
我在初入職場的時候,有位前輩就提過,這個圈子很小,尤其是我們所在的這個特定區域。不是同學,學長就是前同事,都互相認識,所以要與人為善,山水有相逢。
多年來,很多人,離職時exit interview 都不會口出惡言。因為人資界流傳的黑名單,時有所聞。這些黑名單再怎麼不合法,你能耐他何。所以,離職前不管怎麼問,都不能透露下家。因為你不知道,得罪過誰,會不會自斷前程。
到了現在這個世代,隨心情想做就做,不想做就不做。沒有要考慮以後的比比皆是。我最近就常被提醒,現在年輕人才不管你咧... 什麼職場倫理.. 封建思想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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